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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
2021-06-25 浏览: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》的决定

 

 

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

 
 
 
 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,已经2021年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 
国家税务总局局长:王军
 
2021年6月7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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