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
公司注册
代理记账
资质代办
许可证件
财税知识
关于我们
联系我们
主页
>
资质代办
>
法务资金服务
>
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申请条件
2021-02-03
浏览:
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申请条件
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申请条件如下:
纳税人
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
个人所得税
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,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,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,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。
<< 点击返回
您可能还喜欢
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的设定依据
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的设定依据...
法务资金服务
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
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...
法务资金服务
个人所得税法税率的法律依据是哪条?
个人所得税法税率的法律依据是哪条?...
法务资金服务
联系电话:13331198565
Copyright © 2024 www.jjjk.com.cn 北京聚佳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
志达办照官网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609